配资专业在线炒股配资 州发展改革委积极部署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学习贯彻工作 助力市场主体信用重塑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,该《办法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信用修复制度建设进入统一规范、协同高效的新阶段。为准确把握《办法》精神实质,推动其在我州落地见效,州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,由州大数据中心主任宋洪彬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题学习。
《办法》将信用修复明确定义为“终止公示、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,同步依法依规解除失信惩戒措施”的系统性活动,确保信用主体信用修复后真正摆脱失信记录负面影响;将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“轻微、一般、严重”三类,设置差异化公示期限,体现过罚相当原则,为轻微失信主体提供快速修复通道;确立“前店后厂”办理模式,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为全国统一申请入口,严格执行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,提升修复效率与可预期性。
《办法》专门规定了破产重整与和解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。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,企业可凭法院裁定申请临时修复,以解除影响重整的限制措施;执行完毕后可申请正式修复,这有助于消除失信惩戒对困境企业拯救程序的阻碍,推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。
《办法》着力构建跨部门、跨平台的协同联动机制,要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、地方平台、行业系统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之间必须同步更新修复信息。并明确规定,当第三方机构信息与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不一致时,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为准,从根本上解决“一处修复、处处不认”的难题。
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的出台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新动力。全州上下将以贯彻落实《办法》为契机,加快构建覆盖全面、规则统一、运行高效的信用修复工作新格局,切实帮助守信企业纠正失误、重塑信用、轻装上阵,为阿坝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信用支撑。
供 稿:谢繁
审 核:张琼宋洪彬
编 辑:索郎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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